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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久泰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环境事件应急培训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09-03 05:17:59

  8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18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久泰集团有限公司应急物资配备不全、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久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3月18日,法定代表人冯海涛,住所:梅堰镇三里桥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