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家电影院,春节期间,1月29日,宁女士网购了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魔影国际影城的2张3D电影票,却发现影院以防疫为由不免费提供3D眼镜。之后,宁女士向12315进行了投诉。河池市宜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到现场调查后,已勒令该影院整改,若再接到相关投诉将对影院从重处罚。此外,已告知宁女士处理结果,可随时拿眼镜到影城办理退款。
涉嫌违反
回顾3D电影最初的爆发热潮,离不开2010年上映的,其还带动着国内影院更新设备,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国内3D的银幕达到600余块,而当时全亚洲的3D银幕数量仅为1000余块,3D电影的数量也进一步增长。然而,随着一批打着3D噱头的电影相继出现,观众对于3D电影的兴趣渐渐下滑,全球3D电影的数量、占比和票房自2017年后逐年下降,到2019年,3D电影的占比已下降至15%。
国内电影市场也是如此。据拓普电影智库数据,2016年我国实现的457亿元票房中,超过294亿元票房来自于3D电影,占比超六成。但从今年春节档可以发现,3D电影仅有一部,等其他影片均为2D。影评人刘贺表示,这实际证明了市场慢慢回归至电影的关键表达仍在于内容剧情的设计上,3D等技术也是为内容剧情服务,影片数量减少了,影院也随之进行调整。
现如今,消费者对付费3D眼镜议论纷纷。有消费者表示,影院可以为有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付费的新眼镜,但不能由此剥夺其他消费者享受免费3D眼镜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影院若不提供3D眼镜,要求消费者自行购买,涉嫌违反。中国消费者协会曾通过官方微博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