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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工地电缆 伸出黑手终获刑

更新时间:2022-09-27 04:47:13

  从工地已经撤场的电工,却对工地电缆“念念不忘”,5名嫌疑人合伙盗窃,五日内作案5次,案值超3万。近日,宁德蕉城法院审结该起盗窃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龚某、陈某某、滕某、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江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黄某某承接某工地的电缆工程后,雇佣被告人龚某等人从事电缆接头工作,并告知废弃的电缆不得私自携带,必须由承包商福建省某电力公司统一回收。此后,被告人龚某、陈某某、滕某、陈某、江某等5人经商议后,连续5次将废弃的电缆线偷偷带出工地,分别销赃给蕉城区某废品店经营者雷某与宁德至福州地界的一家废品收购站,共销赃得款32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某、陈某某、滕某、陈某、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予依法惩处。综合本案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