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万凯辞去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赣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万凯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万凯还辞去了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他当选为赣州市市长。
万凯,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江西南昌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9月参加工作。
1994年9月至2010年6月,历任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科员、中队长、缉毒大队大队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党委书记、局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青山湖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任南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2011年6月至2016年7月,历任进贤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2016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南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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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赣州市委副书记,提名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
2022年1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