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此次招聘相关事宜作出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1.兰州新区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岗位:年龄由25周岁及以下变更为28周岁及以下;取消“面向择业期内毕业生”条件限制,其他条件不变。
2.监所医疗救护岗位:学历由“大学本科及以上”变更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由“临床医学”变更为“医学相关专业”;其他条件中“具有2年以上医疗救护工作经历”变更为“具有医疗救护相关工作经历”,其他条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