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私下注册了“小号”,并用老板的账号给“小号”转账8868元。 由于店铺交易量大、流水多,该笔异常交易未被老板察觉。 此后,吴某开始频繁作案,经常一早来店铺内进行转账。
“暴富”的吴某更加贪恋奢靡生活,不仅购买名牌服装、化妆品,还经常花费几十万元充值美容美甲,甚至一个月挥霍掉100万元。
期间,布店老板一度以为是疫情影响造成店铺亏损,直到2021年底,才察觉事有蹊跷,事后报了警。 2022年1月,吴某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 院查明,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间,被告人吴某通过上述转账手法累计转账180余次,盗窃数额共计538万余元。
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已退出违法所得共计331万余元,另将犯罪所得购置的物品以16万元价格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瑞安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 结合被告人吴某案发后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个体经营户等商家要提高防盗意识、落实防盗措施,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密码,并定期更换。 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量力而行,毋因满足虚荣心,染上奢靡之风,误入歧途,最终锒铛入狱,实属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