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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曙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违反《消毒管理办法》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2-10-10 01:18:03

  8月31日,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苏相卫传罚﹝2022﹞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市相城区曙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消毒管理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罚款0.25万元。

  

  苏州市相城区曙光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成立于2006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陈敏,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齐门北大街1285号、1287号、1289号。2021年12月22日,该公司因消毒管理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被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