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江苏省统一部署,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在市区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如下:10时整至10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10时08分至10时11分鸣放空袭警报;10时16分至10时19分鸣放解除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