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盱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海梁、雍梅、葛天成、章文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秉鑫,县政协副主席王静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政府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2021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四个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人事任免案。会议还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半年履职情况进行展示。
就2021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林波指出,要开源与节流并重,筑牢三保底线,保障与发展并举,稳住经济发展,监督与整改闭环,加强结果运用。就《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要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基础性工作,合理实施湿地综合开发利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行情况,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梳理工作短板和责任清单,提升法律实施的综合效益。就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要在审议意见的质量上下功夫、在审议意见的督办上下功夫、在办理结果的运用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