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子镇西湾村依托大沽政治部红色资源,动员村民利用闲置农宅入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红色旅游综合服务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将南干渠山坡零碎地块进行集中连片整治,整治后土地面积约600亩入股流转给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该村前三季度村集体收入达12.4万元。
红山窑镇毛卜喇村利用现有的车辘沟石林景区、民俗博物馆和“卍”字灯城,以租赁方式交由第三方机构运营。引进永昌县天鹏时代民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设奇石馆一个,进一步丰富乡村文化旅游资源,该村前三季度村集体收入达10.55万元。
焦家庄镇梅家寺村以项目带动发展集体经济,将中央三部委发展壮大村集体资金50万元以固定资产形式入股村集体控股领办的永昌县焦家庄镇北河砖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荷兰砖、草砖、道牙等建设用砖,供应焦家庄镇其他村社及周边乡镇村社建设用砖需求。同时积极盘活集体资产,将闲置房屋通过出租等形式,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场地,收取一定的租赁费,该村前三季度村集体收入达10.18万元......
近年来,永昌县立足县情实际,把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作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开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建设,在规范运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取得了有效探索。目前,永昌县112个村集体经济前三季度总收入达1100余万元。
坚持党建引领,提高组织力量。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永昌县激励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干部高质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办法》《永昌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等政策文件,各级党委统筹协调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发展壮大村级经济项目资金,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永昌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驾护航。各村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研究制定了《党支部书记任期内村集体经济5年发展规划》和《2022年度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计划每年培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50人以上,三年完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轮训工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加强阵地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规范化建设,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在永昌县11个村着力打造村集体经济组织阵地建设示范点,固定了规范的办公场所,并在办公场所门口制作悬挂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外部标识牌;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以及《章程》《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办法》等制度办法,并将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示意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办法》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进行了上墙公开,争取资金配备了专门的资料专用柜;收集整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相关文件资料和政策法规,编印了《永昌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资料汇编》,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行为,确保了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了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收益权、监督权落到实处,推动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
壮大经济实力,服务集体成员。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社一体 合股联营”、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盘活集体资产、发展乡村旅游等模式,着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截至目前,永昌县2022年前三季度112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105.95万元,同比增长65%,村均收入9.87万元,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5-10万元的行政村7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64.3%,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40个,占行政村总数的35.7%,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