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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更新时间:2022-07-12 23:29:05

  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印发。

  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提出,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配套政策体系,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要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

  进一步提出,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负责人解读时表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十四五”时期,要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与此同时,要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此外,要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聚焦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2021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比上一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高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0.83个百分点,这是“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

  有业内人士认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非简单的市民身份获取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应享有所在城市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严跃进接受

  “应该说,相比过去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当前新一轮城镇化的过程中,对于新落户家庭和非落户家庭的子女教育权保障,会成为重要的改革内容和改革方向,与此相关的社保、医疗、住房等政策,也会随之跟进。”严跃进表示。

  此外,还提出,要逐步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强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信息服务平台。要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居住证持有人在常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