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旬至9月中旬,杭州富阳区消防救援大队积极联合公安富阳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严厉查处了101名因消防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消防的房东,均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北京市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充分利用拘留等法律手段,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充电、停放违法行为。
8月18日,该区马驹桥镇一房东因拒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房东作为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还不听劝阻、不加以整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萧山区靖江街道的吴某某,将自己在某小区的住宅出租给一家公司,该公司将其作为员工宿舍,其出租房系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场所。派出所民警在该小区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吴某某的出租房存在部分电线未穿管,私拉乱接、缺少应急照明和烟感报警设备、逃生通道被阻隔、缺少消防四件套、租客数量超过规定要求等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民警当场开具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当民警进行再次复查时,发现该出租房未做任何整改。对此吴某某解释称,自己长期在外地,当时已经联系了租房的公司进行整改,自己便没有再去过问。
吴某某想再去补救,然而为时已晚,违法必究。根据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萧山警方依法对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