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协助及其他必要方式开展工作。进驻期间,督察组将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督察进驻期间信访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厦门市A01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线。
督察组将认真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督察有关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参加与督察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干预被督察对象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