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披露了刘某违法买卖股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期间,刘某先后任海通资管研究员、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副总监,为证券从业人员。
厦门证监局也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进行了行政处罚。厦门证监局披露显示,2015年3月,柳某信在中金财富证券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一般证券业务资格。2018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31日,柳某信担任国盛证券厦门莲花南路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其仍持有部分股票。
柳某信除了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情况外,还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情况。2019年3月8日至2020年5月7日期间,柳某信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获取八名客户的证券账户账号及密码,私下接受客户委托,累计开展证券交易2892笔。上述证券账户交易资金均为客户自有资金,柳某信未获取收益分成或报酬,但从国盛证券取得佣金提成收入2282.99元。2020年6月,国盛证券依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柳某信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进行了处分。
最终,厦门证监局对对柳某信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柳某信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82.99元,并处以1.1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