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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22-11-27 04:35:59

  日前,在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宿迁市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针对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多发易发、引发各类犯罪的情况,宿迁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2020年以来,宿迁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37件116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以来,宿迁市检察机关针对有关行政机关、企业发出检察建议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法院支持公益损害赔偿金73.2万元,在依法能动履职、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使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宿迁市检察机关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一是延伸办案职能,提升刑事、民事、行政全链条体系化监督质效。通过办理刑事案件,溯源该领域行政权在个人信息监管的不足之处。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陈某等1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二是从“治已病”到“治未病”,推动从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针对泄露个人信息重灾区的行业,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个案办理推动行业规范治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不断丰富宣传形式。邀请乡贤公益诉讼观察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听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充分运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及多种新媒体宣传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成效。

  下一步,宿迁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一是加强重点方面防范。关注重点人员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军人等特定群体的个人信息,关注重点行业即教育、医疗、养老等行业涉及的个人信息。二是强化检察机关内部衔接配合。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积极应对个人信息公益损害网络化趋势,加强全流程、全链条保护,实现惩治犯罪和保护公益的多重效果。三是在外部形成保护监管合力。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在预防预警、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