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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厚植民生底色

更新时间:2022-12-09 09:52:59

  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在南通人大网站和各家媒体发布公告,公开征集立法计划项目,让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热情高涨,共收到涉及民生、地方发展等立法建议项目80余件。其中,最受公众关注、排在首位的就是濠河立法项目。

  历经10个月,先后修改20余次,南通首部地方实体法——《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诞生。与《南京市玄武湖条例》历时三年、《徐州市云龙湖条例》历时近四年相比,南通市立法具有鲜明的南通特色。焦广琪表示,这得益于“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四位一体”立法工作机制。

  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寓于“开门立法”中,让地方立法合民意、接地气。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向南通市五级人大代表征求立法意见,向由法学专家、各专业领域专家和语言文字专家等组成的立法智囊团问计,还通过网站、

  “罚款后依然拒不改正的行为能否加重处罚?”“无力承担危房改造费用的群体怎么办?”上个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立法听证会,就《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拟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公开听证。来自职能部门、社区、物业公司的代表各抒己见,气氛十分热烈。参会代表汪锐芳表示,“能够作为基层代表就立法工作提建议,感觉非常荣幸。”

  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使立法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南通市范围内选择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12个单位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吸纳基层意见建议。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进一步优化立法联系点制度及工作机制。

  人民参与立法有了便捷的直通渠道,不少“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被充分吸纳,成为南通市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据统计,南通市每部法规约收到来自各方的意见建议3000多件。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14部法律承载了满满民意,闪耀着人民智慧的光辉。

  精细管用,探索“小快灵”立法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守好长江下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是新时代赋予南通的重大历史使命。市人大常委会把助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南通市已推出7部实体法,逐步构建起符合市情、科学完备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

  “设区市立法的功能在于对上位法进行实施、补充和探索。”焦广琪说,南通市在立法选题上坚持“开口要小,挖掘要深”,在文本内容上坚持“全是干货”,在体例结构上务求实效,努力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小规制承载大内容。南通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大多数都在20-40条左右,其中“畜禽污染防治立法”仅17条、“烟花爆竹立法”“城市绿化立法”仅20条、“森林公园立法”仅25条便满足了治理需求。

  “善制法者,如匠人之用矩;不善制法者,如陶人之用型。”每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立法项目集中启动会,对“小快灵”立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让立项法规快速启动。同时,督促市政府相关部门组建“小快灵”立法工作专班,对“小快灵”立法内容及谋篇布局给予工作指导,确保程序运转流畅、工作推进顺利。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讨论了《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小快灵”立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小快灵”立法的重点要求和工作方向等。

  “南通开展‘小快灵’立法,实现了篇幅小、时间短、见效快,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今年的江苏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给予了高度评价。

  监督有力,共绘法治“同心圆”

  “南通重视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和百姓感受,立法工作可圈可点。”7月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燕文率调研组来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时,充分肯定了南通立法工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监督权,充分发挥“法律巡视”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全力推动地方性法规施行有效。早在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对7个政府组成部门和5个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今年9月,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新一轮部门评议工作,确保一届5年任期实现部门评议工作全覆盖。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至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04件,对规范文件中的重要问题、存疑问题,及时组织专业论证,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充分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审议市政府重点执法部门“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的情况列为重要议题,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决定》,让行政机关执法有力度、有温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陈坚说,“《决定》以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在江苏省率先对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进行了规制和加强。”

  强化人大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调研视察法检“两院”工作,听取和审议“两院”关于法律实施、审判、检察等具体工作情况。今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市级人大常委会首个出台的监督司法工作制度。

  “地方立法工作必须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呼应人民群众新关切,紧跟党中央新部署。”葛玉琴表示,南通市将继续统筹好立法资源与立法需求、立法效率与立法质量,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出台一批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一批回应民生关切的法规、一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法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