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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微博大号小号都被禁言!总共收到2.

更新时间:2023-01-04 19:13:12

  1月3日晚,刘鑫发微博回应称,其此前发文“本意是想告别”,“一些好心的网友”给其打赏。1月3日近23时,刘鑫再发微博表示“打赏已经被关闭,总共收到2.56万元。”“等我还完法院赔款,就一笔笔退回,为此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工作。”

  律师:刘鑫募捐不符合募捐本意

  募捐是表示同情怜悯或肯定鼓励

  针对刘鑫发起网络募捐一事,上游新闻

  张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大家进行捐款,要么是表示同情和怜悯,比如说对方遇到了天灾重病等意外,生活非常困难;要么是表达肯定和鼓励。“募捐的基础要么是同情,要么是鼓励,这两种情况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刘鑫这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她是案件的过错方,这是法院一审二审都认定了的。如今她还发起网络募捐,这不符合募捐的本意,募捐并不是资助恶行的。刘鑫因自己的错误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近70万的赔偿款是法律对刘鑫恶劣行为做出的否定评价,这既不是惨、也不是善,对恶行导致的法律责任进行募捐,近似于在资助恶行,不应成为募捐的对象。”

  对于网友打赏刘鑫的行为,张律师的看法是:“理论上这是一种民事赠与的行为,刘鑫是不用偿还的,她写的那篇长微博我也看了,但她声称的‘工作后一笔一笔偿还’更像是在喊口号,真实性存疑。你真正想还钱,就不应该搞募捐而该给别人打借条啊!”

  针对此事,澎湃新闻评论指出,既然有过错,就必须承担责任。不管刘鑫本人是否认同判决,都应该积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用募捐来支付赔偿,无疑形成了对法律严肃性的挑战。

  评论称,刘鑫在社交媒体上发起的募捐再次伤害了江歌母亲的感情,让本应该平息的事件再起波澜,这无疑是令人感到遗憾的。网络求助,应该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法律的严肃性必须得到维护,这场闹剧该收场了。今后,大家更希望看到的是当事人都能过上平静的生活,远离网络的喧嚣,而不是频繁出现在社交媒体的热搜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