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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召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

更新时间:2022-10-06 07:35:52

  9月5日上午,永昌县组织召开2022年度永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县教育、公安、民政、财政、税务、乡村振兴、卫健、统计、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负责同志,各乡镇乡镇长,县医保局班子成员、医保中心主任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进一步提高对缴费工作的认识,了解掌握参保人员的详细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细致地把医保政策宣传到群众的心坎上,把政策的好处向群众讲清、讲透。要牢固树立“抓保障就是保民生”“抓保障就是保稳定”的理念,从政之所向、民生所需、职责所在三个维度来深刻认识参保缴费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利用爱永昌APP、盛世永昌

  会议通报了2021年参保缴费工作情况,并对2022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焦家庄镇、东寨镇、水源镇、六坝镇负责人做表态发言。

  据了解,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工作任务目标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全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2022年度永昌县城乡居民应参保人数以甘医保函〔2022〕122号反馈人数为基数,加上拒缴和未缴人数,永昌县应参人数180058人,到参保缴费结束要确保实际参保人数达到98%以上。其中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农村致贫返贫人口、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已脱贫人口,要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参保率要达到100%,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个人缴费标准: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财政补助标准:2022年度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88元、省级财政补助104.8元、市级财政补助8.6元、县级财政补助8.6元。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将资金上解到位。对于持居住证参加本地居民医保的,按本地居民相同标准实行补助。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022年大病保险继续按照每人每年90元标准筹资。

  各类人群资助标准:按照省政府和省医保局的要求,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实行甘肃省统一的分类资助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参保缴费经济负担。对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由县医保局为其代办参保手续,从医疗救助资金中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190元。对农村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90元。对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150元。对已脱贫人口实行定额资助,在过渡期内逐步下调,2022年资助标准为100元。定额资助对象先由参保居民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费,资助资金由医保部门划入参保居民一卡通账户。

  缴费期限和待遇享受期限: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