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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易登机械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更新时间:2022-10-10 01:17:27

  6月13日,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人民政府作出苏苏相埭应急立﹝2022﹞13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罚款人民币18000元。

  

  苏州市易登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费大根,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旺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