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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两长”制为林业护绿生“金”

更新时间:2022-11-11 05:57:53

  近日,县检察院组织相关单位,对石塘镇联合村一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进行了检察建议“回头看”,认为“该工程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着手整改,对所涉的古树保护做到了同步施工、同步完工、同步验收,为古树名木营造了生长环境,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4月,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这处复垦项目施工中,未对部分处于项目边缘陡坡上的古树名木进行有效保护,致使其树根部分裸露,存在倾覆可能。6月14日,该院向县自规局提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对所涉古树进行保护,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和保护力度。

  县自规局和石塘镇依法履职,责令施工方修改了部分规划,增加了砌石、填土等保护性措施,同时取消部分路段硬化。该工程于8月底完工。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系列事关云和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加速上马,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的破坏偶有发生。

  2017年,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项目,临时占用云和县域内林地、耕地共计约800亩。2020年工程顺利投产,但被临时占用的林地、耕地变成了荒野,修复工作迟迟未开展。县检察院陆续收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发展与民生,本质上与生态保护并不冲突,保护生态更事关长远发展和民生底色。”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说。

  县检察院在发送检察建议、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督促施工单位投入生态修复费用481万元,用于补种各类苗木及植被恢复,同步投入1800万余元用于耕地恢复与农用设施损毁修复。

  县检察院还以此案为契机,与林业部门率先在丽水市建立“林长+检察长”制度,确立常态化巡查监管、信息资源联络共享、联合专项调查等多项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刚性与司法刚性“双叠加”,联动落实更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

  云和县“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以来,不仅让森林资源得到更严保护与管理,也助推生态修复取得新成效。凤凰山街道梅垄区块的火烧迹地,采取林地清理、人工补植等方式,新造了1000多亩的美丽林相;通过造林绿化全面恢复天然气管道沿线裸露坡面植被,兼顾景观彩化美化和森林防火;投入450余万元,对沿线多亩的林地进行全面绿化恢复,打造了3条彩色景观带、6大景观节点。